注册制主要内容包括:
一是精简优化发行上市条件。将核准制下的发行条件尽可能转化为信息披露要求。
二是完善审核注册程序。进一步明晰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的职责分工,证券交易所审核过程中发现重大敏感事项、重大无先例情况、重大舆情、重大违法线索,及时向证监会请示报告。证监会同步关注发行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。
三是优化发行承销制度。对新股发行价格、规模等不设任何行政性限制,完善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、定价、配售等机制。
四是完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制度。各市场板块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统一实行注册制,完善重组认定标准和定价机制,强化对重组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。
五是强化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。依法从严打击证券发行、保荐承销等过程中的违法行为。细化责令回购制度安排。此外,全国已经上市的股票转公司注册制有关安排与证券交易所总体一致,并基于中小企业特点作出差异化安排。